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办理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5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设派驻庆城镇、驿马镇、白马铺镇、桐川镇、马岭镇5个乡镇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134.4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减少22.65万元,下降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金额较2020年有所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8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134.4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22.65万元,下降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结转金额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2.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9.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6.5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916.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0.55万元,增长10.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3人,财政供养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15.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21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
2.公务接待费 2.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2%,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未在项目支出细化功能分类中安排支出,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3万元,下降1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级财政安排,减少培训费用支出。
5.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21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
6.机关运行经费137.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73万元,增长5.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3人,对应公用经费基数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252.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44.7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265平方米,价值420.0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129.7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41.61万元。2021年度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69.5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立项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和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
3.实施主体: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资金120万元。
6.预期总体目标:加强司法办案装备建设和办案设备配备工作,加强通用设备假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障检察专网、专线通信线路设施正常运行,进行检察工作对外宣传和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管理等。通过完成上述工作,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和经费保障。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逐步树立了预算单位对财政绩效的理念,对本年度涉及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均开展了绩效目标评价,以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绩效理念深入认识,同时将结果积极应用于预算编制和预算支出等环节,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通过自评,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项目结果为“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结果为“良”。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1.《部门预算公开表》
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