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廉政建设 > 正文
廉政建设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5-08-31 16:37: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县委《关于弘扬南梁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的安排意见》,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县院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原因

这次干部作风大整顿,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找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揭摆的司法不规范行为,深刻剖析原因,真正使干警思想有触动、认识有提高。

一要反思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规范执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从当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结果来看,部分案件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这反映出我们检察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要深刻反思不规范执法对检察公信力造成的影响和损害,认真学习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纪律要求和制度规定,切实提高规范执法的思想自觉和素质能力。

二要反思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有的部门对上级院部署的工作、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或者敷衍应付,只求交差了事,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不管不顾。一些干警缺乏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爱岗不敬业、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干事,甚至以不会干、干不了作为正当理由,以不干工作、少干工作为目标追求;有的干警心浮气躁,工作中挑肥拣瘦,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培训派不出去、工作派不下去。要认真对照反思本部门、干警个人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在深刻反思中找差距、挖根源,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

三要反思慵懒散的问题。部分干警对新常态下从严管理干部认识不到位,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不强,上下班迟到、早退,有的上班期间脱岗溜号,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办私事;有的在办公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甚至玩游戏、上淘宝,干扰其他人正常工作;有的随意不参加会议或院里集体活动,或者参加时不按规范着装,检察服与便装混穿,检察春秋服与检察夏装混穿,等等。要深刻反思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切实强化纪律观念,加强自我约束。

二、从严从实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目的就是解决问题。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要对近年来修订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高检院和省、市院出台的各项执法办案规范和工作纪律、工作要求等,认真进行梳理、清理、汇总,条件成熟的还可编印成册,下发本部门干警人手一册。然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并在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中熟练运用、严格遵守。要将此纳入“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学好法”的范畴,必要时可组织考试抽查,检验干警对法律规定和上级院要求的掌握情况。

二是着力解决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要结合县上正在部署开展的“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能定位,列出权力职责清单,对工作的内容、程序、时限、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予以公开,严格按清单办事,履职尽责,严禁以各种理由将应由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向外推。办公室、政工科、案管办、控申科、预防科等对外有业务往来的部门,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人对受理的来电、来信或者来人咨询,要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及时办理。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限时办结;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解释和答复,帮助引导到相关部门办理。各部门和干警个人对上级院或领导交办的工作、布置的任务,要全盘接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达到优质高效的标准要求。对会务组织、信访接待以及其他一些重点工作,要实行纪实记录制度,书面记录办理事项、办理人员、办理结果,以便进一步靠实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出了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三是着力解决慵懒散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决不能使规章制度成“稻草人”,被束之高阁。要强化督查,要对干警执行“六条禁令”“考勤制度”“严肃纪律作风规定”等制度规定情况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检查情况要客观真实地予以通报,肯定成绩,纠正错误,促进整改。要重视对日常督查结果的运用,纳入对干警个人的年度考核,并作为评先选优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执纪问责

要坚持把纪律和制度挺在前面,切实加大对违纪违规部门和干警的问责力度,做到违规必究、有责必问、问责从严,确保作风大整顿取得实效。

对于执法办案不规范的,经检查发现属于业务生疏、学习领会法律法规不透彻、不准确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于有意规避法律,搞变通执行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安排离岗培训或依法依纪处理。

对于工作推诿扯皮的,经检查属于工作责任不清、时限不明造成的,对负有界定责任职能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责令改正;对责任明确仍然推诿扯皮的,通报批评;两次出现类似情况的,离岗培训;屡教不改的,调整岗位。对于由于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对责任人进行停职以上组织处理;对于责任心差、能力低下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对责任人就地免职。

对于部门长期纪律松弛、作风漂浮、自由散漫、工作不力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离岗在专门的培训班学习;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除上述情况外,对督查监管不力的,或者故意隐瞒的,按照工作推诿扯皮论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要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发挥以上率下作用,督促全体干警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领导。县院成立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韬任组长,党组成员史册、张凯山任副组长的干部作风大整顿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李的锖、杜邱月为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县院干部作风大整顿的组织协调。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认真纠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更要履职尽责,抓好业务、带好队伍。

二是严格程序。干部作风整顿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中,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从现在开始,全面开展,全员参与。院党支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讨论,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落实。

三是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处理好作风整顿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注重把作风整顿与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好两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推进,确保收到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实效。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