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延伸检察职能触角,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从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入手,建议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以保障在校学生能够正常学习和生活。
当前,在校学生犯罪情况日趋凸显,急需引起高度重视。我县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受理侵害学生的审查逮捕案件3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3人,均提起公诉。其中被害人均为中、小学生,被强奸2人,被猥亵4人。学生属于特殊群体,如果对学生犯罪行为和被侵害现象重视不够,势必对国家未来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在深入分析在校学生犯罪及被侵害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预防对策,努力从根本上遏制或减少学生犯罪和被侵害。
一、在校学生犯罪及被侵害的原因剖析
通过查看大量资料,深入分析,认为在校学生犯罪和被侵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在校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在校学生相当一部分属于未成年人或刚刚成年,其心智正处于不断发育、逐渐成熟的阶段,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是非的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等方面都相对较弱,对愤怒、悲观、消极等一些不良情绪不能采取有效办法疏导和排遣,遇到挫折往往意气用事,在情绪的左右下实施犯罪。部分辍学的学生自身整体素质不高,往往在辍学后聚集在一起极易形成“交叉感染”相互影响,且由于这些辍学学生脱离家庭和父母的约束,为寻求精神寄托,容易形成帮派和小团体,一旦团体成员利益受损,便在哥们义气的驱使下采取不当甚至过激手段捍卫成员利益从而导致犯罪发生。另外被侵害的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往往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学校方面的原因。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与在校学生犯罪的发生关系密切。绝大多数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缺乏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教育培养,单纯的以学习成绩“论英雄”,评定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管理,甚至不愿管理。少数教师在教育时不顾忌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伤害其自尊心,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脱离学校,走上犯罪道路。部分职业技术院校在招生时为增加生源、扩大规模和创造收入,降低录取标准,生源质量难保证。学生进校后又只注重学生的技能学习和培训,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教育,对学生抽烟、酗酒、早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等问题或放任不管,或管教不力,形成了学校只教书不育人的局面,导致校园惨案和悲剧的发生。尤其辍学者或者结束九年制义务教育后未考入高中的孩子为最。如:发生在我县的王某等三人强奸案,王某等人在一烤吧将已辍学在此打工的未成年人带入一宾馆房间实施轮奸,造成未成年人身心受创,社会影响恶劣。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最小的18岁,最大的22岁,均为初中文化程度,现该案已判处。
(三)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教育不到位是在校学生犯罪的重要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因父母离异、长期外出打工导致学生从小缺失家庭关爱和有效管教,尤其家庭破裂给孩子带来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家庭对子女成长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弱化。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校学生犯罪中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犯罪率明显高于正常家庭。同时,有些家长教育子女的方法简单粗暴和子女之间缺少沟通与交流,对孩子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以单一的学习成绩来评价他们,不能认识到孩子学习成绩以外的优点。加上正值青春期学生的叛逆性,许多家长不知道该如何有效教育孩子安全度过青春期。如上面的案例中被害人因被其父批评后,负气离家出走十几天未归,其父母找到后已被性侵害。这不难看出其父母和子女的沟通存在严重问题。
(四)社会方面的原因。由于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一些不正之风和低俗思想开始侵蚀校园,影响在校学生,使学生产生了畸形的价值观念和心理需求,盲目追求物质享受和眼前利益,心思和精力不能集中在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上。同时,一些暴力、凶杀、淫秽等不健康、丑恶的社会文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传播开来,使一些在校学生精神受到污染,造成心理不健康、扭曲,严重影响行为从而踏入犯罪的深渊。一些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务工者不从严审查身份,给其过早踏入社会创造平台。
二、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学生应当珍惜学习机会,管控自己的情绪,做守法的公民。学生应珍惜人生的黄金期,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门技能,为早日立足社会,开启美好人生奠定基础。教师应引导学生规划自己的人生,并帮助他们集中精力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不给提供误入歧途的机会。同时,学生应当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底线思维和法治意识,时刻提醒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否则会付出惨重代价,追悔莫及,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在面对愤怒、悲伤、消极等不良情绪时,应当懂得寻找到合适的宣泄渠道去发泄出去。比如,可以通过找心理咨询老师、跑步、打沙袋等方式将愤怒的情绪排解掉;可以通过向同学好友倾诉等方式排解悲伤的情绪;可以阅读积极健康的书籍或者交往富有正能量的朋友排解消极的情绪。正在被不良情绪所控制的时候不要立刻做决定,适当克制自己,延缓决定,因避免冲动作出错事,或者可以就事论事表达情绪,但不要进行人身攻击,避免事情升级酿成大错。
(二)父母应不断学习,懂得教育之道,提升自身素质。教育之道是学习之道、修身之道也是爱心之道,作为父母要教育培养出健康的、优秀的孩子,实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梦想,绝不是让孩子吃饱穿暖就OK了,必须坚持学习,懂得教育的正确方法,了解孩子、懂得孩子,不但要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更要关心孩子学习以外的需求、爱好、交往、消费、困惑等生活和情感的变化,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心理和道德教育,用爱心滋润孩子。面对青春期的孩子,要和孩子做朋友,融进孩子的世界,在孩子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多陪伴孩子,与孩子一起面对困难,避免孩子因缺少爱成为问题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应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方式,真正实现教书育人。建议加强师德教育,用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道德观教育学生、感染学生,提高教书育人的效果。加强学习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要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而不是片面地追求升学率。要配备专门的法治课教师,组织观看法制题材影片,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使学生真正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有效合理开展性健康和性教育课程,消除学生对性的神秘感和好奇感,使他们正确地理解性,不发生性越轨行为。
(四)联合公安机关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有序,杜绝隐患。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和巡逻防控,县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期间及周边全部实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校园警务室民警和“护学岗”民警不定期到校工作,协助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同时与教育、城管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校园周边私房出租户、无证黑网吧、中小旅店、娱乐场所、流动摊点等清理整顿,有力净化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预防学生犯罪的重要因素,对于学生来说其行为模式和形成、定型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系。认真清理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尤其是校园周边环境,多一些适合学生成长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运动等。建议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组成法制教育宣讲团,由各学校担任法制校长的相关人员和“法治进校园”成员对学生们从开学伊始进行法制宣传,加强师生的法治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及时教育纠正,对有违法犯罪苗头的学生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培养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杜绝犯罪案件的发生。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刘怡麟撰稿)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