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30年,魏广智以务实正派的作风、谦虚谨慎的态度、精深的业务能力和一流的工作业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信任和肯定; 30年中,他用忠诚、执著、智慧、无私和汗水浇铸成这一串串丰硕的成果,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检察官的精神风貌,先后多次被院里评为先进工作者。他所在的住所检察室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规范化达标检察室”。
干工作不辞辛苦挑重担
魏广智同志1984年进入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30年的生涯中,魏广智先后任法纪科副科长、预防科科长、监所科科长等职务。2014年4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魏广智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汇报,并督促院里立即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不同阶段制定方案。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并主动与新闻媒体及时取得联系,开辟了“刑罚执行监督”专栏,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并以案说法,将“减、假、暂、保”的法定条件、办理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开。通过媒体宣传,使群众真正了解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的法定条件,以及应该怎样监督“减、假、暂、保”对象监外执行。同时,魏广智组织监所检察部门会同县司法局对2012年到2014年3月在册的466名社区矫正人员、31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保外就医的执行人员逐人逐案进行了认真清理、核查登记,摸清底数、查明情况。
看实效监督纠正树尊严
为使这次专项检查落到实处,魏广智同志亲自制作了《保外就医罪犯回访考察表》,在分管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同科室干警一道,翻山越岭,走乡串户,对每一位保外就医罪犯进行回访考察。在考察中,实行“三见面”。通过回访考察,发现,其中一名被县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医学鉴定有问题,经过调查,发现该鉴定文书为虚假文书,遂向县法院建议撤销了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该犯现已投牢服刑。对有关人员的违法渎职问题已移交渎职部门调查处理。今年5月份,魏广智在专项活动开始后,有群众反映本县马岭镇有3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开设麻将馆赌博,并到处张扬显摆。他随即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并走访了乡、村及部分群众,并将3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带至庆阳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及时将了解情况和检查结果反馈给有看法的部分群众。2014年4月,在专项活动摸底阶段中发现,2013年2月4日庆城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罪犯张丽有期徒刑十年,因其在哺乳期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其儿子已一岁五个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已消失,逐建议法院对其收监执行,2014年8月8日法院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已送投劳;2011年9月6日庆城县法院以贪污罪、盗窃罪判处罪犯潘明星有期徒刑八年,因其患有慢性乙型肝炎、Ⅱ型糖尿病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14年7月16日,由我院委托对罪犯潘明星重新进行了医学鉴定,鉴定结论为:慢性乙型肝炎、糖尿病、脂肪肝,其病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即建议法院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并将其收监,已送投劳;2012年11月22日,庆城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罪犯康礼明有期徒刑八年,因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经审查其病情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即建议法院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并将其收监,待投劳。
重改造春风化雨抓教育
魏广智在履行监所检察工作过程中,探索人性化执法,执法不忘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一是谈话制度。对初入所的在押人犯,及时与其谈话,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同时了解其家庭状况、思想动态。针对了解的问题结合现实表现,对其进行法律政策、伦理道德、亲情理念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分析犯罪的原因,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和随时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和随时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坚持第一时间接待,及时了解在押人犯的心理动态等,为其解疑答惑,抓住时机对其进行教育。三是法制课教育制度。协同看守所的干警一起,每月给在押人犯上一次法制课,进行法律、政策、形势等方面的教育的同时,宣讲一些罪犯重新做人的典型事例,教育鼓励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争取立功,得到宽大处理。特别是抓住节假日前在押人员思乡念亲易触动心灵深处的有力时机,对他们进行亲情理念教育,加强对他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今年以来,魏广智同志亲自给人犯上法制课12次,同在押人犯谈话120人(次),同社区矫正对象谈话280人(次)。与此同时,为适应信息技术对检察机关的要求,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步入正规化,他积极建议,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克服经费紧张等困难,给16个乡镇司法所建立了矫正人员检察专用档案,并给4大乡镇配备检察专用电脑各1台,实现了与司法所的信息共享。
讲奉献无怨无悔显忠诚
魏广智同志在检察机关开展的“保民生,促三农”、帮扶、支援贫困地区、资助失学儿童、捐款捐物等一系列活动中,他始终走在前头,结合办案帮助教育违法犯罪人员;别人有难,他慷慨相助,是同志们公认的热心人。但对于家庭来说,妻子下岗无收入,儿子退役后也没有正式工作,老家有年已八旬的父母,即使老父亲患有严重的哮喘病住院治疗,也没有影响过他的工作,晚上少睡觉陪床尽孝心。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全力捍卫法律尊严,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他的“刚”是为了震慑犯罪,他的“柔”是为了挽救犯罪,体现的正是法律的宽严相济,与浓浓的人文关怀。
从检30年来,魏广智在检察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他把自己的青春和整个身心全部献给了检察事业,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在平凡的岗位上,他有着坚定的信念和追求,他在不断地探索、前进,用实际行动实践着一个普通检察官的忠诚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