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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庆城检察工作简报第14期【“三抓三促”庆城检察进行时】庆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时间:2023-06-20 15:28: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3月5日,庆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庆城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以来,办理的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下一步,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庆阳市检察机关“年度十项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庆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推动“三抓三促”行动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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