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芳草萋萋,又是一年清明时。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重要时节,为保护生态环境、培训文明新风,庆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清明期间安全及文明祭祀活动的倡议书。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清明期间安全及文明祭祀活动的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县在清明祭祀期间,失火烧毁公益林案件时有发生,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值此2021年缅怀英烈、悼念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到来之际,为弘扬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勤俭节约,绿色环保,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的清明祭祀氛围,我们在此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心中有情,不分远近。倡导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书写心灵家书、网上祭祀、植树踏青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怀念逝者,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变到传承优秀精神文化上来。
二、倡导节俭祭扫。百善孝为先,倡导勤孝敬、厚赡养。亲人在世时,多关心、多陪伴、多照顾;亲人去世后,文明治丧、节俭祭扫,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打大碑,不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扫用品。
三、倡导绿色祭扫。倡导鲜花祭扫、绿色祭扫,不购买、不使用塑料、锡箔祭祀用品,不在居民小区、道路两旁等公共场所和山林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燃放烟花鞭炮、点香烧烛、焚烧纸钱,让传统节日回归清净与文明。
四、倡导安全祭扫。分时错峰祭扫,减少人员聚集。遵守交通秩序,服从现场指挥。按疫情防控要求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祀活动,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缩短驻留时间。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注意祭祀用火和森林防火,严防事故发生。
五、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劝阻不文明祭祀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六、倡导缅怀革命先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缅怀革命先烈,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中小学生前往烈士陵园等进行祭扫、敬献花篮。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网上祭英烈、发表追思文章等方式,学习英雄事迹,缅怀革命先烈,过一个文明、健康、有意义的清明假期。